首 页 水木清华 管理资讯 高层研修 企业内训 名家名师 领导力文摘 领导力读物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教育.学习
管理.前沿
房产.金融
能源.制造
服装.消费品
·推荐课程
[10.25]清华-剑桥国际投融资与资本运营总裁
[10.18]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
[10.25]清华大学房地产经营与创新总裁(CE
[10.24]清华大学企业税务经理人高级研修班
[11.23]清华大学企业管理国际化总裁(CEO
·相关阅读
《反垄断法》对“中石油”们影响不大
外报关注反垄断法出台 疑中国外资政策将有变化
反垄断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外汇储备出国投资第一炮打哑 应避免中国式亏损
 首页 - 新闻中心- 管理.前沿-官方称反垄断法总体上有利中国企业做大做强
官方称反垄断法总体上有利中国企业做大做强
日期:2007年10月7日22:34  作者:佚名
针对反垄断法实施后,是否会影响企业做大、做强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反垄断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且会为中国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总体上有利于中国企业的做大、做强。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这位负责人表示,反垄断法的目标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其本身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反垄断法为中国企业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第一,反垄断法不反对更不禁止企业合法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只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阻碍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关于对经营者的控制和审查,反垄断法强调既要防止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垄断;又要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依法兼并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予以禁止,但是,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该项经营者集中作出不予禁止的决定。

  第三,反垄断法在禁止垄断协议的同时,对中小经营者为提高经营效率、增强竞争力所达成的协议则不予禁止。

  第四,反垄断法通过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有利于企业对全国乃至全球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有利于我国企业做大做强。

  这位负责人强调,由此可见,中国反垄断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且会为中国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总体上有利于中国企业的做大、做强。

来源:一大把网站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姓名:  
性别:  
Email: *  
网址:  
评论:
(限500字)
 
 
清华大学-联系我们-网站地图-请您留言-项目合作-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