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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之下无发展
日期:2007年5月18日9:2  作者:梁小民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当政府不懂得用减税来刺激经济的意义时,定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经济越不发达,越加税;越加税经济越落后,税收越少;税收越少越要加税。

  文/梁小民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早在明代,中国就有相当发达的手工工场,这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此后这个萌芽却没有长成参天大树。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但中国的民营资本并没有对这种刺激做出反应。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可以写一本书,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清政府都采取了重税政策。明代先不去说它了,我们说说清末这一段吧。

  清末加税的必然性

  增加财政收入是任何一个政府的愿望,这无可厚非。不过,好的政府是通过发展经济扩大税基来增加税收,坏政府只用提高税率、增加税种来增加税收,并不管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春秋时期的晋文公采用“轻关、易运、通商、宽税”的政策就是减轻税收、鼓励商业,这才有了以后晋国长达150年的霸业。各国在经济发展之初都采取了轻税政策。俾斯麦统一德国的目的就是消除各公国林立的关卡,以减轻税赋。可惜清王朝后期的统治者不懂这一点。也许是清王朝财政实在太紧张,穷疯了,也许是他们想做的好事或坏事太多了,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需要减轻税收时,却征收了历史上少见的重税,甚至连康熙承诺的“永不加赋”都放弃了。

  加税是地方政府带的头,在镇压天平天国时,中央政府实际无力支付军费。1853年,国库仅存银41000两,除皇宫支出外不能支付任何费用,财政实际上已经破产。前方将帅收不到户部拨来的实银,只有一纸他省协饷的公文,筹集军费的任务落到地方身上。于是,许多省利用各种名目加捐加税。例如,四川的按粮津贴和随粮捐输;江苏、安徽的亩捐;广东的沙田(由泥沙冲击形成的土地)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的漕粮折色(改实物税为货币税)等等。而且,各级官员又层层加收,中饱私囊。如此重的赋税地主和农民都不堪重负,哪有资本去发展手工工场或投资新兴工业?

  罪恶的厘金

  比加捐加税更严重的是新设的厘金。厘金是一种商品流通税,即设立关卡对通过的商品征税。最早是1853年在扬州江北大营主办筹饷的刑部侍郎雷以诚根据幕僚钱江的建议在扬州附近所设。1854年胜保发现此法甚有利于筹资,上旨建议各地推行。朝廷让各省酌情定夺,并把征收厘金的权力下放到各省督抚手中,于是在全国普及。到1886年,已有19个省征收厘金。

  厘金属于商税,对工商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尤其是把征收的权力下放后,各地出于敛钱的目的乱收、重收,简直成为工商业发展的灾难。仅在苏北,征收机构就有江北大营、江南大营、南河总督、袁甲三军营四大系统,名目有卡捐、饷捐等20余种。江西厘金卡局达56处,湖北高达480处。而且,原本厘金的规矩是百抽一,但实际上各省自己规定的税率平均为百分之四五,高者达20%。如此沉重而又极为任意的税收制度,私人工商业如何发展?根据历史学家罗玉东先生在《中国厘金业》中估计,从1853年到1864年间,厘金收入高达1.1亿……

来源:中国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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