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4日    经济参考报      
推荐学习: 国医大师张伯礼院士领衔,以及国家卫健委专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医药协会权威、行业标杆同仁堂共同给大家带来中医药领域的饕餮盛宴赋能中医产业,助力健康中国。欢迎加入中医药产业领航计划>>

  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在网站上就一些网友提出个税等问题予以了回复。税务总局称,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尚无法解决家庭支出差异,已经关注到劳务报酬的个税税负存在偏重问题,并重申税法范围外的各类奖金均应缴纳个税。

  税务总局介绍,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征税办法,这种模式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但在实际上,我国现行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上述因素是有相应考虑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是以社会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医疗、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项目的平均数额。当然,这个平均数额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的差异性问题。今后我国个税制度变革 的目标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关于劳务报酬的个税税负问题,税务总局称,去年,我国修订了个税法,但对来源于劳务报酬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仍保持在十几年前的800元,税率高达20%,主要基于以下情况: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具有不平衡性、流动性、隐蔽性、临时性,税收监管难度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对很多人而言是“第二职业”,其扣除是一种“成本扣除”,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生计费用扣除”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采用不同的计税办法,两者不具有可比性。个税法修订后,对于没有工资收入,只有一处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且收入较低的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该问题,但个税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其法律级次较高,只能通过下一步修订个税法予以解决。”税务总局表示

注:本站文章转载自网络,用于交流学习,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将立刻删除。Email:271916126@qq.com
随机读管理故事:《夫妻》
夫妇逛商场,女的看中一套高档餐具,坚持要买,丈夫嫌贵,不肯掏钱。导购一看,悄悄对丈夫说了句话,他一听马上掏钱。是什么让他立马转变?导购员对丈夫说:“这么贵的餐具,你太太是不会舍得让你洗碗的。”

启示:人的观念没有什么不可改变,关键是角度,要善于揣摩客户心理。

阅读更多管理故事>>>
相关老师
热门阅读
企业观察
推荐课程
课堂图片
返回顶部 邀请老师 QQ聊天 微信